2012年11月4日 星期日
一年了
距離那趟五味雜陳的歐陸出走滿一年了。
去年的今天,參加完小比的一歲生日趴踢,我拖著十多公斤的行李和台灣土產搭上飛機;看了好幾部電影,前排的黑人男生不時轉頭跟我說話,我戴著眼鏡和口罩,用簡陋的英文跟他對談了一陣子,幾乎無睡,飛行十三個小時後抵達巴黎。
從戴高樂機場搭著機場快線進市區時,天才剛亮,對巴黎的第一印象是:啊,就這樣?!
然後一路上睜大眼睛保持警覺保護自己。
菜菜接到我之後給了我一個大擁抱,把行裡安置在她們四人公寓的客廳,開始了這兩個月的冒險生活。
在巴黎上超市、散步、逛教堂和美術館,走遍書裡和電影裡一個個嚮往過的地方;坐過一條又一條地鐵線。
天氣很冷,每天穿一層層厚厚的衣服才能出門。鞋子帶錯了,圍巾帽子應該多一付;捨不得花錢買衣服卻在市集裡買了好貴的古董碗。
心裡印象中的甜美香頌巴黎逐漸摧毀,慢慢建構自己眼中的複雜驕傲的巴黎。
不經意地被甜點擄獲,不留情地被藝術轟炸,無戒心地被中年人搭訕,無防備地被街頭賭徒騙錢;每個晚上回家的路途被地鐵站裡的尿騷味薰昏。
被小酒館裡美味的食物和葡萄酒驚艷,佩服自己每天走上十個小時路;為了省錢,早餐得吃飽飽的出門,中午一個三明治果腹,晚上再奔回家做飯。
錢都拿去搭地鐵,買門票,逛農夫市集。
只有跟朋友在一起才捨得吃一碗十歐的越南河粉、義大利麵。
只有進到自己想朝聖的咖啡館才捨得點一杯六歐的咖啡歐蕾。
日子是這樣過的。
然後到了里昂,混雜了重新適應環境和人的複雜情緒。
整趟旅程從里昂發想,到了之後才發現這裡是最不應該來的地方。
里昂很好,非常舒適,適合散步,尤其假日沿著頌河兩旁的藝術市集和農夫市集是我最喜歡的生活風景。
里昂的藝術沒有巴黎的響亮嚇人,讓人覺得份量剛好,安靜實在。
因為原本只想依賴,完全沒做功課,現在回想起來三種交通系統(地面電車、公車、地鐵)的路線和運作方式還是模模糊糊。
每天最熟悉的路線從是從公車站到宿舍再到超市的那段路。
在里昂流了很多眼淚,做了很痛苦的決定,心裡破了一個大洞;但同時也感受到了對方的成長。
交到了新的朋友,聽到她們的故事也反省著自己的出走。
至少在里昂,吃東西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
無論是從超市和市集買食物回宿舍兩人共享,還有跟朋友去淡菜餐廳去漢堡店把酒言歡,或是在朋友家互當主廚,都是好愉快好愉快的經驗。
離開前的痛苦與不得不讓兩人都精疲力盡了,但似乎又是必須的。
臨時參一腳的是尼斯,蔚藍海岸;一個驚喜的小禮物。
回到一個人時的步調,安進陌生人的家裡,每天省錢過生活。
主人與室友都很親切;只要走路就可以到海邊,搭上公車就可以去到周圍好可愛的城鎮與峽灣。
於是我在蔚藍海岸的藍天白雲之下慢慢變好。
再回到巴黎短暫停留,消化完原本應該待在里昂的日子,然後去倫敦。
行李在車站上上下下,沒有電梯,只能偶爾靠好心的黑人男士的雙手。
遇到機場安檢人員罷工,於是到倫敦的路途從幾小時的飛機變成一天一夜。
但是住到了真正的飯店、吃了頓認真的晚餐,還過境到瑞士的機場起飛,我自己覺得是賺到了。那也是這趟旅行中唯一看到雪的時刻。
倫敦跟很多人住在朋友家的大客廳。
從一人變多人,生活習慣和行走節奏與步調不同,磨合變多了,心情也混濁了。
倫敦又新又舊,又時髦又傳統,朋友家有高級商業住宅區也有傳統英式小公寓。吃過幾頓時髦的餐廳,走過大大小小的景點和博物館;然後去中超瘋狂採買窩在家裡過聖誕,拆禮物、打麻將,一隻大火雞吃了兩天。
節慶後的瘋狂折扣季讓我疲憊,明白自己的個性不如散步在green park看小松鼠舒坦。
最值得最美的倫敦心情是跨年時的煙花。
在London eye下站了八小時,跟一群英國人、韓國人、阿拉人一起推擠、取暖、佔位、等待。
然後那十幾分鐘的絢麗是我這輩子看過最有誠意的精采了。
從摩天輪繞圈噴發的火光,泰唔士河上流洩下的繽紛色彩;
毫不保留能多妖豔就多妖豔,能多奢華就多奢華,倫敦用跨年煙火盡情寵壞旅人的視野。
非。常。好。看。
散場後三人緊緊牽住深怕別別人沖散的雙手也無敵溫暖。
完成了在國外過聖誕、跨年和住遍朋友家的心願,也終於將自己的舒適圈從亞洲延伸到歐陸。
從巴黎回台灣的飛機上心情很平靜。
"終於要回家了。"
"終於要面對下一個階段自己的生活了。"記得那時的心裡是這麼想的。
把話說好了,要告別了,彼此都要快樂了。
雖然日後的生活還是起伏不定,這半年的我始終沒有辦法認真回頭整理那趟旅程中寫下來的文字,好像已經翻開的書頁,讀到最後一章快要精彩完結篇了,才發現自己不喜歡那早已寫好的結局。
散落的記憶,等待原諒的遺憾,此刻還在。
但現在,滿了一年的現在,我能寫出這些字,緩緩回憶著那些,慢慢清除容量,希望替未來的日子騰出一些空位。
故事說完了,讓昨天是昨天,每個今天都是今天。
曾經有夢、曾經絢爛、曾經相愛。
2012_11_03_sat
總是感動的,每一次看到這樣小小的、玩自己的表演。
誰說文青不能搞笑,誰說文青不能台味,誰說文青飄在天上。
人不是就應該為了找到、做到自己最擅長的事而存活著?這些人只是將自己擅長的事情玩得很精采而已。
看過私底下的瘋癲,第一次看萬芳現場唱歌,跟天使一樣。
專注的眼神,張口而吐的氣息,喃喃的聲音。
然後黃玠沒有去演戲真是太可惜了!
志寧就這樣內斂好好唱歌就很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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