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0日 星期一

0410

每次回台北,都帶著一些事。
大部分是瑜珈,然後整理房客住過的房間,跟家人見個面,維繫著還在的人。
有時只是為了好好睡一覺,封閉的不說話。
兩天,三天。
盡量維持生活的軌跡但不把房間弄亂。
回到家就只想耍廢,但家裡只有我一個人,廢久了會餓,為了該消化完的事物,還是要出門。
想要調整未來的生活,不管是這裡的房子或是其他。
想給自己一個回台北可以放鬆不用心沉甸甸的理由。

關於討愛這件事⋯
期限過了,只能認賠。
不管是親情還是愛情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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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一間公寓
可以養隻一樣傲嬌的貓作伴
想要一張餐桌
雖然不知道有沒有人來吃飯

說起來諷刺
這間在台北市十坪的小套房
是我唯一住得起的房子
因為有爸爸媽媽
每個月不管我給多少錢
甚至給不出錢
都讓我住下去
應該要感覺幸福和感恩才是
但多年過去後
我卻漸漸覺得喘不過氣
我只住得起這裡
我住在不了我想要的公寓
太安逸了

長不成一顆有力的大樹
因為並不需要為了誰的存在而努力去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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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擊者」
太可怕的劇本和畫面了。
但是以台灣電影來說格局很厲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