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做個大叔好!
演唱會的第二part。
大叔出現在舞台搭起的一個小房間裡,訴說著年輕時的他爲了脫離幫家裡扛送瓦斯的命運,窩居斗室寫歌。
當時的他並不知道「寫歌」這件事可以帶他去哪裡,他只是將自己對生活的意念,用筆、用琴,寫下來。
後來,當他成為了知名的音樂人,他不知道他的音樂會帶他去哪裡,尤其會不會帶他去他不想去的地方;當大家開始認為「你寫出來的歌就應該是怎麼樣」的時候。
然後他緩緩地撥弄吉他弦,唱出了「最愛」。
「一生只愛一個人,一世只懷一種愁。
啊~
自古多餘恨的是我,千金換一笑的是我。
是是非非恩恩怨怨,都是我。
只有那感動的是我,只有那感動的是你。
生來為了認識你之後,與你分離。
以前忘了告訴你,最愛的是你。
現在想起來,最愛的是你。」
眼淚就像打開水龍頭一樣,整場流不停。
用生命寫歌,用音樂連結自己和這個世界;用生命唱歌,真實地將情感投入在演出裡。
回首,心酸。
曾經,遺憾。
之後的每一首歌總有幾句詞打進心裡,眼淚就這樣流流停停。
創作是一場自己與自己的拔河,其意義不在於取悅眾人,而是將生命中的起起落落幻化成能量與他人分享。
有幸在這個時代有李宗盛,小時候聽覺得濫情的字眼,長大後聽才知道是怎樣的體會。
演唱會上的段落,大叔喘口氣的時間,投幕上分享了他在雜誌上的文章,很有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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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書|北投家
「這個發展遲緩的小鎮
像是一件長輩送給你的舊毛衣;
明顯的過時,卻讓人滿心溫暖。
若是遇到這樣冬日的雨天,
霧總是先矇住大屯山的頭,
然後躡手躡腳地朝淡水河方向漫去。
我很喜歡空氣中經常彌漫著無所不在的,
淡淡的硫磺氣味。
置身在其中始終讓我有嬰兒的感覺。
如同在母親子宮中
被羊水包裹一般地讓我感到安心。
知道我是潘老師兒子的一代
差不多已經凋零,
還好能認出我就是那個送瓦斯的
大有人在。
當年幫家裡送瓦斯所帶來的好處
並不只是讓我青春的身體
有了足夠的鍛煉,
更大的意義是讓我徹底地熟悉了
家鄉的樣子並且牢牢記住了。
它同時也賦予了我的性格中
比較市井的那一面。
我喜歡這個部分的自己
並且刻意地保留它。
後來成為一個知名的音樂人
這件事並沒有改變我跟北投的關系。
我經常衣著醜陋走在街上。
我認為家鄉的人
不會盯著我看的邏輯很簡單:
寫歌的不見得比賣小籠包的高明。
在這里我不是陌生人;
我是這小鎮的孩子。」
筆
「我極少匆匆地寫下什麼。在坐下來之前,我會磨蹭半天。緩下來。然後洗臉洗手。
我寫字極慢同時稍嫌太用力。以至於有時能聽見筆尖劃過紙的聲音。
另外我也特別的依賴、迷戀0.5HB的鉛筆芯輾轉於紙張的感覺。那種粗糙、遲鈍、確實接觸,好像要把寫的每一個字都種在紙上一般。
這些個物質的特點與我先天斟酌、遲疑反復的心性相互作用。構成了我創作中很重要的部分。
過程當然總是煎熬。
紙通常是無辜的,於是該負責的只剩我與筆。
心滿意足如釋重負時將它捧在掌心,再多的贊美也不算浮誇。
兜兜轉轉思緒阻滯時將它重重摔下,讓它與我一起同受懲罰。
每當一個歌詞僥幸完成
伴隨著的往往是花花的晨光,浮腫的腳與我一段感恩的禱告,
現在回想起來,寫歌創作對當時二十齣頭想盡辦法避免回家送瓦斯的我來說,其實更像是在進行一種儀式。
在體力勞動強度極大的工作之後,一把琴與一支筆讓我不再是瓦斯行的工人。
琴與筆是我在創作的這個儀式中啟動另一個靈魂;經營另一個身份;通往另一個世界的法器。」
吉他
「這世界是如此喧譁,讓沈默的人顯得有點傻,這些人是不能小看的啊,如果你給他一把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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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單
1.一個人
2.阿宗三件事
3.生命中的精靈
4.寂寞難耐
5.讓我歡喜讓我憂
6.陰天
7.夜太黑
8.最愛
9.寂寞的戀人啊
10.問
11.為你我受冷風吹
12夢醒時分
13.結束
14.你走你的路
15.舊愛新歡
16.當愛以成往事
17.我是我真的愛你
18.別怕我傷心
19.17歲女生的溫柔
20.oh!莎莉
21.愛如潮水
22.我終於失去了你
23.和自己賽跑的人
24鬼迷心竅
25.凡人歌
26.愛的代價
27山丘
安可
1.沒有人知道
2.我是一隻小小鳥
3.給自己的歌